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小榄镇金美塑料厂新建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20年03月03日)及调试日期为(2020年03月22日-2020年04月12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镇金美塑料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小榄镇金美塑料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小榄镇金美塑料厂,选址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元福路72号13幢第1卡,地理位置坐标N22°40' 4.86",E113° 12′18.74"。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900m2,建筑面积为900m2;主要从事五金制品,预计年产:五金制品30万件。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由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小榄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横琴海。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生产熔融压铸、脱模剂、熔炉燃烧工序废气产生烟尘、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处理,通过一条不低于15m的烟囱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消声器、设备软垫、车间墙体、厂界围墙等防震隔音,该部分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小榄分局组织验收。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生产中生产废料(主要为炉渣)外售处理;喷淋废水产生的沉渣和布袋除尘产生的金属碎屑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罐、废机油及其包装罐、含机油废抹布、含乳化液金属碎屑、脱模剂包装罐、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罐,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该部分由中山市保护局小榄分局组织验收。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元福路72号13幢第1卡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022155825
电子邮箱:7245051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