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水岸花园三期(22栋-30栋)及地下车库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020-08-13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中山市盛迪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在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项目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纯水岸花园三期(22栋-30栋)及地下车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山市盛迪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主体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绿化单位等的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和主体设计、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纯水岸花园三期(22栋-30栋)及地下车库工程位于中山市西区彩虹规划区内,建设单位为中山市盛迪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43072m²,总建筑面积141810.87m²,主要建设内容为4栋26层住宅楼(自编22~23栋、29~30栋),5栋26层商住楼(自编24~28栋,含2层商业裙楼)、整个地块设地下室1层,配套公建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公厕、消防控制室、公共服务用房、电房等;建设区内的主干道路、户外停车位、出入口广场;建设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以及道路绿地三类绿地。

工程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7月完工,工程概算总投资1.70亿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19年3月6日中山市水务局以《关于板芙镇纯水岸花园三期(22栋-30栋)及地下车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中水审复[2019]41号)批复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95公顷。经核定,本项目运行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31公顷。方案批复的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7.26万元,本项目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138.57万元(因雨水管网设计方案加入,导致费用增加)。水土保持方案无重大变更情况。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水土保持后续的设计由主体设计单位完成。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征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没有安排水土保持监测。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20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中山金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纯水岸花园三期(22栋-30栋)及地下车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本项目建设期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有雨水管网1554m、绿化美化1.63公顷、基坑截水沟 720米, 临时排水沟 40米,沉沙池 4 座, 彩条布覆盖 0.50公顷,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综合效益后,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10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100%、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拦渣率达到97%,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37.82%。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达到批复文件执行的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各项指标均达到批复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经验收,本项目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和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控制及使用合理,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达到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纯水岸花园三期(22栋-30栋)及地下车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护,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出现的局部损坏进行修复、加固,对植物措施及时进行抚育、补植、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项目水保验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