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丽耐莱特照明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19年05月28日)及调试日期为(2019年07月11日-2018年08月08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丽耐莱特照明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丽耐莱特照明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丽耐莱特照明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7号A幢1-4层,地理位置坐标N22°34'36.70",E113° 17′12.20"。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2079m2,建筑面积为8316m2;主要从事生产燃气具配件,预计年产灯饰80万件。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小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清洗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切割工序废气产生颗粒物,激光切割机粉尘经配备的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砂轮切割机粉尘通过加强厂房的通风处理。印锡膏、回流焊接和灌胶工序废气产生锡及其化合物、VOCs、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在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粉工序废气产生颗粒物,经喷粉设备配备的自动回收装置尾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烘烤工序废气产生VOCs和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再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固话炉固化炉燃烧废气工序产生SO2 、NOx,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消声器、设备软垫、车间墙体、厂界围墙等防震隔音,该部分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小榄分局组织验收。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生产中生产废料(金属废料)和陶化剂包装罐,进行外售处理。饱和活性炭、除油废液、陶化废液、胶水包装罐、锡膏包装罐、印刷机清洗产生的废擦拭纸和清洗剂包装罐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该部分由中山市保护局小榄分局组织验收。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丽耐莱特照明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7号A幢1-4层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022155825
电子邮箱:7245051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