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广东新强人管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19年03月03日)及调试日期为(2019年04月11日-2019年05月08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新强人管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新强人管业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广东新强人管业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浪网村工业区十灵路17号之二,地理位置坐标N22°37' 31.14",E113° 28′ 0.70"。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1400m2,建筑面积为1400m2;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塑料、插头、电线(不含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再生),年产燃气用衬塑铝合金管150吨。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近期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理,远期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民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挤出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1条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切割工序产生(颗粒物),加强车间内抽风处理;喷码工序产生总VOCS,加强车间内抽风处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消声器在机械设备上,项目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对车间进行合理的布局。该部分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民众分局组织验收。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和沾有油污的手套和抹布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原材料包装物和车间沉淀粉尘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饱和活性炭、机油罐,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该部分由中山市保护局民众分局组织验收。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浪网村工业区十灵路17号之二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3925353911
电子邮箱:7245051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