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顶晶玻璃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验收公示

2019-01-15

中山市东凤镇顶晶玻璃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验收公示

根据相关要求,对中山市东凤镇顶晶玻璃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201913日,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东凤分局在中山市东凤镇顶晶玻璃制品厂组织召开了《中山市东凤镇顶晶玻璃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现场考察、查阅验收资料、质询讨论,一致认为项目基本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凤)环建表〔20170014号)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已经获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东凤镇顶晶玻璃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凤)环验表[2019]7号)。

20181213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顶晶玻璃制品厂、中山市中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高级工程师、工程设计单位中山金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及验收监测单位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成验收工作组对《中山市东凤镇顶晶玻璃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项目”)在中山市东凤镇顶晶玻璃制品厂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19115日至2019218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顶晶玻璃制品厂

联系人:曾小锐     联系电话:18022155825

中山市东凤镇顶晶玻璃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pdf

顶晶 噪声、固废验收监测报告.pdf

顶晶 废水、废气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