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广塑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环保工程竣工及调试公示

2018-03-2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广塑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1日)及调试日期为(2017年9月10日-2018年3月25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广塑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广塑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广塑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雪莱路4号,地理位置坐标N22°45’27.75,E113°20’40.08。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1500m2,建筑面积为1500m2,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电器配件。年生产胚管共计30万支。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治理排放。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PP原料在烘料、注塑和吹塑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收集后经UV光催化净化设备和经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材料在混料和破碎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粉尘,收集后经有机废气同一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该部分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黄圃分局组织验收。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和含机油废抹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生产废料收集后外售处理,UV灯管由供应商回收,模具清洗剂、脱模机、防锈剂等废包装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罐以及饱和活性炭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该部分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黄圃分局组织验收。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广塑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雪莱路4号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13928113006

电子邮箱:3437148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