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尚昌塑料粉末有限公司环保工程竣工及调试公示

2018-03-2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尚昌塑料粉末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1日)及调试日期为(2017年10月15日-2018年3月24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尚昌塑料粉末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尚昌塑料粉末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尚昌塑料粉末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同安大道东(百达机械厂侧),地理位置坐标N22°43'22.32",E113°15'31.71"。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1452m2,建筑面积为1452m2,主要生产、销售:塑料粉末。扩建后年产塑料粉末453吨。项目的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东凤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治理排放。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挤出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烟囱高空排放;投料、出料工序经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样品烘干过程有机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样品静电喷粉工序粉尘经自带布袋回收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该部分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生产废料收集后外售处理,饱和活性炭、颜料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该部分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尚昌塑料粉末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同安大道东(百达机械厂侧)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13928113006

电子邮箱:3437148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