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环保工程竣工及调试公示

2021-08-02

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环保工程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21520日)及调试日期为(2021521日-2021821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大涌镇青岗社区“白蕉围”(李亦文厂房),A厂区地理位置坐标N22°30’21.69” ,E113°15’57.24”。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71714.8m2,建筑面积为119974.4m2,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年产家具5400套。项目部分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青岗社区分散性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集中治理排放;产生喷漆房水帘柜废水湍流喷雾塔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运营期产生喷漆、晾干工序有机废气开料、机加工等工序粉尘组装工序粉尘。喷漆、晾干工序有机废气控制项目为VOCs、甲苯及二甲苯、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开料、机加工等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组装工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木材边角料和木质粉尘)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白乳胶桶、天那水桶、固化剂桶,漆渣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转移处理。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大涌镇青岗社区“白蕉围”(李亦文厂房)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022155825

电子邮箱:7245051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