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升玻璃制品(中山)有限公司环保工程竣工公示

2021-09-2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镇升玻璃制品(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21920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镇升玻璃制品(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镇升玻璃制品(中山)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镇升玻璃制品(中山)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港口镇迎富二路86号第一层第一卡(N22°3548.6″,E 113°211.71″)。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港币,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港币,占项目总投资的0.67%。由于本次为分期验收,实际总投资1498元港币,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港币,占项目总投资0.53%。项目用地面积约18264.03m2,建筑总面积约27415.53m2设计年产玻璃31万平方米,实际年产玻璃25万平方米。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

送往中山市港口镇污水处理厂治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运营期产生打砂(磨砂)工序废气,涂胶、封胶工序废气,喷漆辊压工序废气。打砂(磨砂)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胶、封胶工序废气控制项目VOCs和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系统后无组织排放。辊压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系统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废料、沉淀池玻璃沉渣、水喷淋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丁基胶、硅酮胶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升玻璃制品(中山)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港口镇迎富二路86号第一层第一卡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392535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