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万森木器制品厂环保工程调试公示

2022-03-11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小榄镇万森木器制品厂新建项目环保工程调试日期为20220311-2022510日的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镇万森木器制品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小榄镇万森木器制品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小榄镇万森木器制品厂(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小榄镇联丰金鱼沥口直一街9号第8卡(东经:113°14'53.34",北纬:22°35'0.64"),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木门。项目用地面积约2165㎡,建筑面积约2165㎡。员工共有60人,产灯橡木门12000套,转印门5000套,原木门1000套。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小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治理排放。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木加工工序废气,封边工序废气,压板、吸膜、拼装工序废气,喷漆和晾干工序废气,底漆后打磨工序废气。木加工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封边工序废气和压板、吸膜、拼装工序废气控制物为VOCs、臭气浓度,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喷漆和晾干工序废气控制物为VOCs、甲苯和二甲苯、臭气浓度,废气经水帘柜+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底漆后打磨废气控制物为颗粒物,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边角料、原材料包装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油漆罐、天那水罐、固化剂罐、水基胶罐、白乳胶罐、机油及其包装物)分类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小榄镇万森木器制品厂

公司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联丰金鱼沥口直一街9号第8卡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02215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