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柏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环保项目环保工程调试日期为2022年04月8日-6月7日的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柏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不锈钢水槽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柏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柏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不锈钢水槽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佐田工业区同吉路34号之二(东经:113°15'43.554",北纬:22°43'0.063"),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不锈钢水槽。项目用地面积约3850㎡,建筑面积约3250㎡。员工共有50人,年产不锈钢水槽10万个。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治理排放。生产废水委托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焊接工序废气,喷砂工序废气,打磨工序废气,喷涂、烘干工序废气。焊接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喷砂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废气控制物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涂、烘干工序废气控制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喷涂废气经密闭喷漆房水帘柜收集、烘干废气经密闭烘干炉排气口风管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包装废料、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金刚砂)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水帘柜漆渣、废水性涂料及其包装物、废纳米涂料及其包装物、废机油、废拉伸油及沉渣、废机油桶、废拉伸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饱和活性炭)分类收集后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凤镇佐田工业区同吉路34号之二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02215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