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奥福电器有限公司年产灯饰6万件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

2022-12-1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奥福电器有限公司年产灯饰6万件项目竣工日期为:(2022122日)及调试日期为(20221214日-2023314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奥福电器有限公司年产灯饰6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奥福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奥福电器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同吉路675号,项目地理位置坐标E113°18'34.702",N22°40'43.595"。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 5000m2,建筑面积为8000m2,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灯饰,年产灯饰6万件。本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治理排放;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和水帘柜废水)存于暂存池,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运营期产生打磨、抛光和擦色工序废气、喷漆工序废气、晾干工序废气、切割工序废气、焊接工序废气。打磨、抛光和擦色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漆和晾干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和臭气浓度,该废气经封闭收集至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切割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该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废料、一般包装废料、喷淋沉渣、金属碎屑、废砂带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水帘柜漆渣、废水性漆包装物、废机油和废机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固体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奥福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同吉路675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022155825

电子邮箱:jinyuehuanbao@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