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东凤镇旺龙玻璃制品厂年产玻璃制品20万件新建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调试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的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旺龙玻璃制品厂年产玻璃制品20万件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旺龙玻璃制品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东凤镇旺龙玻璃制品厂年产玻璃制品20万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安乐村创源路60号1幢首层之四,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4'10.528",北纬:22°43'7.748"。用地面积约3000㎡,建筑面积约3000㎡。年产玻璃制品20万件。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 建设单位竣工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504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丝印、烘干、晾干和洗网水擦拭工序废气。 丝印、烘干、晾干和洗网水擦拭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丝印、烘干、晾干和洗网水擦拭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至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条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玻璃沉渣、玻璃边角料等)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水性油墨/洗网水桶、废网版、废活性炭、含油墨废抹布、废机油包装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分类收集后交由东莞市长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转移处理。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旺龙玻璃制品厂 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安乐村创源路60号1幢首层之四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022155825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东凤镇旺龙玻璃制品厂年产玻璃制品20万件新建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调试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的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旺龙玻璃制品厂年产玻璃制品20万件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旺龙玻璃制品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东凤镇旺龙玻璃制品厂年产玻璃制品20万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安乐村创源路60号1幢首层之四,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4'10.528",北纬:22°43'7.748"。用地面积约3000㎡,建筑面积约3000㎡。年产玻璃制品20万件。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 建设单位竣工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504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丝印、烘干、晾干和洗网水擦拭工序废气。
丝印、烘干、晾干和洗网水擦拭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丝印、烘干、晾干和洗网水擦拭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至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条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玻璃沉渣、玻璃边角料等)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水性油墨/洗网水桶、废网版、废活性炭、含油墨废抹布、废机油包装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分类收集后交由东莞市长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转移处理。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安乐村创源路60号1幢首层之四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02215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