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点石塑胶有限公司环保工程调试公示

2023-07-01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点石塑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专用改性塑胶原料10万吨异地新建项目(一期)环保工程调试日期为2023712024年4月30日的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点石塑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专用改性塑胶原料10万吨异地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点石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中山市点石塑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专用改性塑胶原料10万吨异地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南区汇贤一路18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7'45.862",北纬:22°26'36.725"用地面积约50981.9㎡,建筑面积约12281.82㎡。年产汽车专用改性塑胶原料的生产5万吨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治理排放。项目水下模头切粒冷却用水和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投挤出工序废气、投料和混料搅拌工序废气投挤出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苯乙烯、乙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氨、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和混料搅拌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废气经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普废弃包装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包装物、废液压油包装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工业冷却循环池沉渣分类收集后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点石塑胶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南区汇贤一路18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1802215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