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顺汇科技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 环保工程调试公示

2025-03-31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顺汇科技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环保工程调试日期为20253312025年6月30日的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顺汇科技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顺汇科技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

中山市顺汇科技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南区街道寮后兴寮二街10号11排之一,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18'5.083",北纬:22°28'5.234"。项目新建后用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项目新建后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玻璃钢天线罩的生产项目一期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设备冷却给排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切割给排水通过储水池自然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4)废气治理措施水喷淋给排水,通过储水池自然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投料、搅拌、拉挤固化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负压车间和经密闭负压车间收集的浸胶工序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条15米高排气筒(FQ-011338)有组织排放。②切割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及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气浓度,切割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③切毡布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切毡布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废弃包装物(碳酸钙、紫外线吸收粉、氢氧化铝废包装物)、玻璃钢天线罩边角料、沉渣(湿式切割沉渣、废气水喷淋沉渣)、废过滤袋等]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物(含过氧化苯甲铣、固化剂、脱模剂、色浆废包装物)、废液压油包装桶、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交由东莞长厚环境科技公司及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顺汇科技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南区街道寮后兴寮二街10号11排之一

联系人:先生

电话:18022155825